深圳立法临终抢救由患者说了算
健康饮食 2025-05-07 07:18www.yiqihongbei.com健康饮食
深圳立法尊重病人抢救意愿:生死抉择的崭新篇章
近日,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备受瞩目的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》修订稿。其中第七十八条,在关于“临终决定权”的问题上,进行了开创性的突破。此条款明确规定,如果病人在生前预嘱中表示不希望进行无谓的抢救,医院应当尊重其意愿,让病人能够平静地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。这使得深圳成为了全国首个将生前预嘱立法化的地区。
生前预嘱被正式写入地方法规,对于许多临终患者来说,无疑是一大福音。在生命的最后阶段,个人意愿常常难以表达,更难以得到尊重。尤其是当病人因接受各种治疗而丧失交流能力时,他们内心的想法和感受几乎无法被外界了解。即使他们因过度抢救而承受巨大痛苦,也只能被动忍受,直至生命结束。
有了生前预嘱,情况将大为不同。患者是否希望接受创伤性的抢救措施,如插管和心肺复苏,或者是否希望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等,都可以事先做出安排。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,医生和家属都不能随意更改,这确保了患者的自主决策权。
这一立法举措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烈支持。许多身患重病的网友表示,到了生命的终点,他们更希望的是能够有尊严地离世,而不是在病床上痛苦地延长生命。对于那些已经基本无意识的病人来说,抢救延长生命不仅浪费资源,还会延长病人的痛苦。
也有人关心治疗的费用问题。这个立法并不是鼓励不救治病人,而是尊重病人和家属的选择。如果病人和家属希望继续接受治疗,费用仍然需要按照正常的医疗程序进行支付。深圳的这一立法是对病人自主决策权的一种尊重和保护,也是对生命尊严的维护。我们期待这一做法能够在全国得到推广,让每一个病人都能够有尊严地离世。
上一篇:俗语“三月怕三七,四月怕初一”啥意思 下一篇:老张的是什么